湖北省定制家居協會新聞發言人制度
為規范湖北省定制家居協會的新聞發布行為,推進協會工作的公開透明,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營造行業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充分發揮協會的獨特作用,依據《民政部關于推動在全國性和省級社會組織中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通知》(民發[2016]80號)精神,結合協會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新聞發言人要求及職責
1.新聞發言人應熟悉本行業和協會情況、具有較高政治素養、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由協會秘書長或副會長擔任,經協會理事會審議通過后任命。特殊情況下如行業重大政策調整、協會重要事項發布等情況,由協會會長、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專項或臨時新聞發言人。
2.新聞發言人負責組織研究制定新聞發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行業新聞發布活動,對重要新聞通稿負責;負責圍繞協會的中心工作,全面、準確、主動、及時地對行業和協會新出臺的政策措施進行解讀和說明;負責對協會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出現的問題等進行告知、分析和明確;負責對突發的行業重大突發事件,及時披露事態進展的最新信息,正確引導公眾。
二、新聞發布的主要內容
1.協會的重大決策、重要規定和工作部署。
2.行業發生的重大事項、社會熱點問題,及本行業協會的態度、處理意見。
3.行業的發展情況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4.對新聞媒體有關報道的回應和澄清。
5.其他需要發布的事項。
三、新聞發布的形式
1.新聞發布會。定時進行新聞發布,或根據本協會重點工作進展情況或行業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安排專題新聞發布會。
2.新聞通氣會。對本行業影響較大的事項或活動,新聞發言人可以通過新聞通氣會的形式,向媒體通報有關情況。
3.發布新聞通稿。本協會工作動態、重大事項、行業突發事件等時效性強的信息,由協會秘書處提供新聞通稿,經新聞發言人并經協會領導審核后,提供給新聞媒體。
4.發布渠道。適應“互聯網+”發展趨勢,創新新聞發布方式,強化門戶網站、微信等新媒體傳播渠道建設,增強新聞發布的主動性、及時性、準確性和有效性。
5.具體內容和發布形式一般情況下由新聞發言人決定,重大新聞發布由會長決定。當有重大事項需向媒體發布或突發事件發生時可根據實際需要舉行新聞發布會。
四、新聞發布程序
1.確定主題。協會秘書處根據發布內容的要求,編制發布計劃和主題,送新聞發言人審定。重大主題、突發性事件回應以及其他可能引起較大社會反響的重大新聞發布前,及時向協會業務主管部門和新聞宣傳歸口管理部門履行報告程序,并報請協會領導批準后對外組織發布。
2.前期準備。協會秘書處安排發布事宜,包括確定新聞發布的內容、口徑,通知新聞媒體。發布材料包括新聞發布稿、新聞通稿和答問參考,由秘書處、有關企業單位和協會會員提供相關材料,秘書處匯總審核,重大事項需經理事會批準。
3.新聞發布。一般情況下由新聞發言人主持發布,發言人也可根據發布需要報請協會領導出面發布。秘書處根據新聞媒體的需要,也可安排記者對發言人或參與發布的相關領導進行專訪或集體采訪。
4.新聞審核。新聞媒體發稿之前,其內容應經本協會秘書處審核把關,并對發布文件進行歸檔管理。新聞媒體如未經本協會審核,擅自發布相關新聞報導,造成錯報漏報的,將責令相關新聞媒體發布更正聲明,造成嚴重后果的,本協會將追究有關新聞媒體的相關責任。
5.新聞評估。協會秘書處了解媒體報道情況,以及報道后社會各界和公眾的反映,并研究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五、新聞發布的管理及工作要求
1.協會秘書處負責新聞發布的組織協調和歸口管理工作。
2.采用新聞發布會的形式進行新聞發布,應經協會黨組織同意后方可召開。
3.協會的新聞發布應當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團結、穩定、正面宣傳的方針,圍繞行業發展的中心工作,主動公開行業信息,及時組織行業信息發布。
4.行業新聞發布的內容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和協會相關保密制度的規定。
5.未經授權,其他人員不得以行業協會新聞發言人名義擅自發布或提前透露相關新聞信息。
本章制度由湖北省定制家居協會秘書處最終解釋。